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制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94)桂财外字第52号
颁布时间:1994-09-10
现将财政部(94)财外字第457号《
关于税制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下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