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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印发《盲人按摩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残联教就字[2001]9号
颁布时间:2001-10-10
各地、市、县(区)劳动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残联,柳铁残办: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盲人按摩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教就[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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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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