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有关非经营性收费收入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

深财综[2003]27号颁布时间:2003-06-12

     2003年6月12日 深财综[2003]27号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有关非经营性收费收入使用票据问题的 通知》(粤财综[2003]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非经营性收费收入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