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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二○○二年深圳市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深科[2002]107号
颁布时间:2002-07-20
2002年7月20日 深科[2002]1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由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认 下列十五家单位为深圳市二○○二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 1、深圳市科康达电子有限公司; 2、深圳市威宁达实业有限公司; 3、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市特安电子有限公司; 5、深圳金美威电子有限公司; 6、深圳市新三宝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7、深圳市垅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8、深圳莱克电子有限公司; 9、深圳市珊星电脑有限公司; 10、深圳市格瑞普电池有限公司; 11、深圳市匹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2、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 13、深圳市中柏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14、深圳市汇天奇电脑有限公司; 15、深圳市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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