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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外[2005]35号
颁布时间:2005-06-16
2005年6月16日 粤财外[2005]3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深圳不发),省属金融企业、省联社(筹备组):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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