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4日 粤府[200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1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服务业发展的
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
高新技术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发展方针,为我
省服务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解决我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比重偏低、结构失衡、创新乏力等问题,推进我省服务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国民经济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和工业现代化,而且包括服务业的现代化。服务业
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服务业以及基于此而展开的服务贸易
日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和进行全面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
GDP为1000美元到3000美元阶段,产业结构处于快速变动期,特别是服务
业将处于加速发展的转折点。我省经济发展目前正处于这一阶段,而且发展水平居全
国前列,具备了推动服务业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因此,加快服
务业发展,抢占战略制高点,对于优化我省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基本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改革开放以来,
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
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如果继续走传统
工业化发展的道路,未来我省人均GDP翻两番时,资源消耗将大幅增加,环境容量
也将难以承受。要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
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关键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
力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改变。而加快服务业的发展,
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又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力量,也是转变经济增
长方式的重要依托。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提高我省经济整体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省经济发展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珠三角地区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
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专业服务外置化趋势的发展,制造业竞争力越来越依赖于设
计策划、技术研发、物流等商务服务业的支撑。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通过扩大加工
规模提高产品附加价值的空间将越来越有限,而利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
服务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和生产经营方式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因此,我省在加快
制造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制造业与服务业日益融合的趋势,把加强制造业与
服务业的分工合作作为提高我省经济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
现代服务业,使之与制造业一道成为未来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增长的两个重要支撑。
二、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四)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
住我国加入WTO、实施CEPA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有利时机,按照产业结
构高级化的发展规律,推动我省服务业全面发展。通过服务业体制创新和供给创新,
扩大服务业发展空间;坚持生活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并举,提升传统服务业、拓展新
兴服务业,实现数量扩张和质量提高;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推进服务业的现代
化和国际化,全面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
(五)我省服务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服务业发展全面提速,结构逐渐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
强,力争“十一五”期末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到2020年,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左右,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服务
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形成立足广
东、服务全国、粤港澳东盟互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六)壮大五个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房地产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以建设交通便捷省为目标,加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内河航
运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连结省内外的立体交通运输网。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升交通
运输业的现代化水平,扩大运输服务的能力和范围。鼓励运输企业集团化、连锁化,
提高运输规模效应。基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性质,逐步改革其投资补偿机制,
增加财政的建设投入,严格控制并努力减少收费站点的设立,降低运输成本。加快物
流标准的制定,发展多式联运,推进交通收费方式现代化,提高运输效率。规范运输
服务行为,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旅游业: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推动旅游业的区域合作,重点提升粤港
澳旅游合作层次,深化合作内容,加强三地旅游资源、资本和服务的互相开放和企业
合作,将大珠三角旅游区培育为“一国两制三地”的国际知名旅游区。积极利用外资、
民资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项目。鼓励组建大型旅游集团,推
进旅游业向连锁经营、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完善旅游功能配套和基础设施,加快通往
旅游区(点)的道路建设。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加快旅游电子商务建设。继续加大
旅游扶贫力度。
--房地产业: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货币分配政策,放开搞活房地产
市场。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有效控制土地需求。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
善二、三级市场,扩大房地产有效需求。积极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
住宅,严格控制别墅等高档房地产项目。发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规范转让、租赁、抵
押行为。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
--金融业:加强与香港的金融合作,推进金融业的国际化,建设高效开放的金融
服务和监管体系。在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以广州、深
圳为重点,中等城市为依托的金融服务分工体系,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品质。
鼓励和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壮大规模。创造条件吸引更多海
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落户或开设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建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和投资性公司。推动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不断拓宽金融业务,推
进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开发面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理财服务、中介服务和电子银行
服务等业务。完善个人消费信贷体系,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信贷。
--批发和零售业:大力推行连锁经营、仓储超市、专业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
网上购物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促进以网络商业为基础的新型商业的发展。鼓励以
城市社区为中心,以超市、便利店为重点推进连锁经营,大力发展专业店、专卖店、
货仓式大卖场等新型业态,走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加快连锁企业向市、县发
展,鼓励方便居民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农村居住区延伸。依托资源优势和区
域优势,集中力量在主产地或主销区、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规模大、辐射广、功能全
的大型中高级批发市场。
(七)鼓励发展三个生产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
--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法律、会计、审计、信息、咨询、租赁、广告等中介商
务服务业。加大开放力度,降低中介服务准入条件,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
引进一批境外知名的中介机构,发展一批能承接国际业务的优秀中介机构,改变中介
服务“小、散、弱”的局面,提升其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商务中介服务产品创新,进
一步培育和发展有较大潜力的调查论证、形象设计、战略策划、资产评估、投资顾问、
公证等专业服务。
--物流业:加大物流市场开放力度,引入香港和国外物流企业,推动第三方和第
四方物流企业的发展。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建立物流信息平台。按照物流
枢纽城市-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布局模式,围绕广州、深圳二个中心城市,
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与运输、仓储、货运代理等物流企业的
联合,为客户提供采购、加工、包装、储运、配送及进出口代理等服务,提高流通效
率。
--会展业:发挥我省联系沟通海内外的地缘区位优势,加快发展以国际化、专业
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以广交会、高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为龙头,带动其他具
有产业和区域特色的会展业的发展,培育新的全国性、国际化的会展品牌。加强与香
港会展业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加强对全省会展业发展的规划指
导,整合展馆资源,促进会展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八)推进三大新兴服务业的快速成长: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
--信息服务业:壮大基础电信业企业,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通,
实现规模化经营。规范电信价格,促进有效竞争。拓展服务领域,鼓励增值电信服务
的发展,推进信息服务业、信息集成业的发展。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和以网络互联协
议为基础的再售服务。建立和健全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及物流配送体系。
大力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等服务。发展数字化
的高清晰度电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为用户提供多媒体业务等增值服务。
--科技服务业:按照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兴办各类科技服
务机构,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开放协作、高效运行的网络化科技服
务体系。加强区域性和行业性生产力促进机构建设,推动二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形成网络化的服务协作。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支持科技
信息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制度。大
力发展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构。促进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
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兴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文化产业:按照建设与经济强省相适应的文化大省的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着力培育面向市场的竞争主体,发展广播、影视、音像、出版、
报业、期刊、演艺、文化信息、文化娱乐、文艺培训等集团。加大文化产业开放和招
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
学为主、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区分教育的不同层次和类别,建立公平、
合理的教育投入补偿机制。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和竞技体育事业,积极探索体育面向社
会、面向市场、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促使有条件的体育机构逐步由事业
型向经营型转变,形成一批具有导向性、规模化的体育企业集团。鼓励社会兴办群众
性体育组织和俱乐部,引导居民扩大体育健身消费。
(九)巩固提升两个生活服务业:居民服务业、餐饮旅馆业。
--居民服务业:重点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
务功能,开发就业岗位。引导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合理设置社区服务网点,
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机制,运用市场
机制发展养老、托幼、文化、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等服务业。加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
建设,架构社区服务资源与居民服务需求的桥梁。
--餐饮旅馆业:加大餐饮业连锁经营模式和名牌产品的推广力度。重点培育粤菜
名厨、名品、名店,积极推行餐饮业评等定级,全面提升餐饮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鼓励名牌、老字号餐饮店实施连锁经营,实现快速扩张,做大做强一批实力雄厚、竞
争力强的餐饮龙头企业,带动中小餐饮企业的发展。加强中式快餐的发展和中餐工业
化,促进家庭餐饮服务社会化。通过ISO9002达标和星级评定,全面提升饭店
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将更多社会住宿设施纳入星级饭店
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饭店业结构调整,推动饭店业的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和
多样化发展。加大名牌饭店的连锁发展力度,整合现有分散落后的住宿旅店企业,提
高住宿业的规模层次,促进住宿业的网络化、集团化发展。
(十)促进服务业的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服务业区域布局集中性与网络性相结合的要求,鼓励服务业以城市为中心进
行辐射性的网络布局,降低服务成本,形成规模经济。打破区域分割和地区封锁,促
进服务业的网络化、规模化。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服务业发
展目标,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定位应较高,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和
农村则可以相对低一些。各地在确定服务业发展目标时,既要考虑服务业比重,也要
考虑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和服务密度等指标。
--以广州、深圳为我省服务业的发展中心。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聚集能力和辐射
能力强的优势,在城市化进程中,推进服务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重点发展知识技术
密集型服务业、资本密集型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把服务业培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
推动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城市新兴居民服务业,以扩大服务产品向泛珠三角地
区和东盟国家输出为主要目标,壮大服务业输出能力。
--以珠三角地区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区域。要依托该地区制造业发达、居民
收入水平较高的优势,实施产业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并举的方针,在重点发展工业服
务业,推动制造业的壮大和升级的同时,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推进服务业的现代化,把服务业培育
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以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要充分发挥这些地
区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重点发展工农业生产服务
业、具有资源优势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扩大服务业总量,把服务业培育成
当地经济的新增长点和吸纳就业的重要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服务业在泛珠三角地区经济交往中的桥梁作用。我省作为华南地
区的经济中心、中南地区的对外门户和大西南地区的出海通道,要充分利用CEPA
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有利时机,增创“外联香港
澳门,沟通东中西部”的地缘新优势,通过对内对外开放,促进内外联系,在更深层
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开展服务业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拓展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完
善CEPA框架下港澳服务业进入我省投资的便利化措施,鼓励港澳服务业参与我省
物流、金融、会展、管理咨询等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四、提高服务业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
(十一)鼓励服务业引进先进技术。
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服务业,拓展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产品的科
技含量和质量水平。对服务业技术改造,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推
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1999]48号)给予相应的优惠。
对服务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设备,参照省外经贸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新技术
及设备进口的意见〉的通知》(粤外经贸厅字[2004]25号)的规定给予相应
优惠。鼓励服务业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服务业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十二)实施名牌服务战略,推进服务品牌建设。
通过实施名牌服务战略,在服务业中形成培育、发展、宣传、保护名牌服务的氛
围。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包括名牌服务机构、名牌服务产品、优秀
服务员等名牌服务创优活动,推动名牌服务战略的实施。扩大《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
实施方案》(粤府办[2003]18号)的适用范围,将名牌产品的范围从农业产
品、工业产品扩展到服务产品。
(十三)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
要根据服务产品生产与消费对标准化的客观要求,大力推动商贸、餐饮、旅游等
传统服务业标准的实施,全面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对能够进行标准化生产的
服务行业,要积极引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不能进行标准化生产的服
务行业,要以顾客为中心,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原则,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
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一些尚无服务标准的新兴服务行业,要以各类行
业协会为主制定相应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率先推行标准化服务。
(十四)鼓励服务业的连锁经营,提高规模效益。
大力发展服务业连锁经营,把连锁经营模式从零售、餐饮业向其它有规模经济效
应的服务业推广,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规模化。近期要加快汽车消费、医
药销售、装饰装修、旅游服务、娱乐健身、出版物销售、租赁等行业的连锁发展。落
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02]49号)的精神,在推进服务业连锁经营的过程中,充
分调动政府和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
(十五)抢占服务业对外开放先机。
要充分利用我省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认真落实CEPA有关开放18个服务行
业的实施细则,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开放领域逐步扩大
到其它服务行业。重视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服务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尽快提高我
省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以适应在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结束后新形势的要求,为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做好准备。
(十六)扩大服务产品出口。
要继续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在巩固我省货物出口大省地位的同时,扩大服务产品
出口,努力建设服务出口大省。对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旅游、交通运输、国际劳务合
作、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民族文化、传统医疗服务等领域的服务出口,各有关部门
要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十七)推动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
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积极走出国门,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竞争。要鼓
励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企业直接在境外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鼓励企
业在进出口业务量大的国家和地区设立金融服务中心;鼓励龙头旅游企业直接在境外
设立旅游服务机构;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餐饮旅馆、医疗保健、民间艺术、民族文化
等服务业在境外设立连锁经营机构。
五、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
(十八)加强服务业的分类管理。
要根据服务业中不同行业、不同业务和不同产品的属性差异,正确界定公共服务
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
分类管理。
(十九)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
各级管理部门要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对现行服务业管理的相关文件和
规定进行清理,废除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与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我省
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的具体规范。
(二十)推进服务业的市场竞争。
要区分自然垄断服务业和竞争性服务业。竞争性服务业要全面引入市场机制,打
破垄断。对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行业要进行业务拆分,区分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
垄断业务,在非自然垄断业务中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防止利用垄断地位将非自然垄断
业务进行垄断经营。对自然垄断行业及业务,要遵循规模经济与竞争机制兼顾的原则,
加强政府的激励性机制,不同程度地引进竞争机制,促使其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改
进服务、降低价格。要在增强竞争的同时加强监管,减少和避免无序竞争造成资源浪
费或垄断经营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二十一)加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
区分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体育、咨询服务等行业中的营利性服务和非营利
性服务。对营利性服务,要引导其向企业化发展,同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各种
经济成份平等进入,营造平等竞争环境。对非营利性服务,政府要保障投入,并按管
办分离原则,加强监督,促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共利益。
(二十二)加快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按照高效、便利、安全的原则,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由自我服务向
社会化服务转变,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后勤服务机构向独立法人企业改制。
在将医院、饭堂、学校、幼儿园等内部服务机构推向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后勤
服务社会化的内容和范围,探索将会议服务、公务交通、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可以
交由社会提供的服务,通过社会招标等方式实行服务外包。
六、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三)规范对服务业的管理。
加快服务业的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政府对服务业的管理,克服重前置
审批、轻日常管理的现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消除服务业与工业之间、
不同所有制服务业之间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供水供电、税费征收、资金融通、设
备进口、人员出境等方面的政策差别;尤其对一些特许经营的服务行业的管理,要保
持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宜轻易采取"一刀切"的管理办法。
(二十四)改善服务消费环境。
提倡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
消费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
赁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消费形式,积极扩大居民在住房、汽车、信息、保险、旅游、文
化、教育、体育、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
(二十五)加大公共服务供给。
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要重点加强农村、欠发达地
区的教育、卫生、邮政、通讯、广播、电视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对人口集聚
量较大的城市新区和经济功能区,要努力扩大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完善城市功
能。
(二十六)加快城市化步伐,扩大服务需求。
中心城市和大中城市的城区要逐步关闭或迁出污染大、占地多、附加值低、不适
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发展服务业。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管理,发展城市群、卫星城和中心镇,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离
土离乡”,进入城镇社区居住,提高中小城市人口的聚集程度,增加服务业的有效需
求。
(二十七)加强服务业人才的教育培训。
高等教育要加强服务业相关学科的建设,增设服务经济和服务管理学科,以适应
服务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职业教育要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建
立学校与社会合作进行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实行订单式培养新模式。重点加强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二十八)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
成立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设立省服务业
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各市可参照设立相应的服务业发展协调机
构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十九)支持组建和发展服务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机构。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
沟通政企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服务业研究机构在服务经济、服务管理研究中
的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十)做好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十一五”规划编制
过程中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研究和制定工作,提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目标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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