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增加部分品牌车辆实行协议供贷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4]11号
颁布时间:2004-07-05
2004年7月5日 粤财采购[2004]11号 省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方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采购,切实提高公务车辆的采购效率, 根据省级政府采购公务车辆实际情况,决定对省直单位采购的公务用车,增加部分品 牌车辆实行协议供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的协议供货品牌车辆:郑州日产系列、东风风行系列、长丰猎豹系列、 长安福特蒙迪欧系列、厦门金旅系列、一汽大众奥迪A6(1.8L)简装版。 二、协议供货执行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三、增加的品牌车辆协议采购方法、权益保护、违规处理等有关事项,按照省财 政厅《关于省直单位采购部分品牌车辆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 [2004]5号)执行。 附件:1、协议供货代理商名单(略) 2、协议供货车辆价格(略) (3)
上一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流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