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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三批)的决定(佛府[2003]75号)
佛府[2003]75号
颁布时间:2003-06-20
2003年6月20日 佛府[2003]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前段已分 两批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将一部分原由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使的涉及企 业群众办事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委托形式下放给市辖区行使。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向市辖区下放的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行政管理事项(第三批)目录》,以及《佛山市人民政 府各部门保留的涉及市辖区企业群众办事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一并予以公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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