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3日 粤府办[2003]5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几年,随着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加,就业压力持续上升,
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培养人才的合理使用,也关系到推进广
东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和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因此,各级政府和教育等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广拓毕业生就业渠道,按
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加强领导,合理
引导,齐抓共管,全力以赴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
2003年是普通高等学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高校毕业生总量明显增加,加
之受非典型肺炎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4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
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日程和工作规划,并参照省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尽快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统筹研究指导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
地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领导干
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方案。?
二、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有
利条件,重点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等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
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各市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和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清退不合格
教师和代课教师,将高校毕业生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党政机关尤其是县、乡、镇的党政机
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
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共青团广东省委、省教育厅要配合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积极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和挑选志愿者,到我国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
级单位服务。同时,要根据广东的实际,制定和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引导高校毕
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和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即陆河、清新、连山、连南、阳山、乳源、
新丰、揭西、连平、和平、东源、龙川、紫金、大埔、丰顺、五华县)进行志愿服务。志愿
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引导高校毕
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到基层单位和山区县工作。?
三、坚决清理阻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地方政策性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在国家政策规定
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
限制,以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要尽快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
理流动的政策性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粤府办〔2003〕
9号文的规定,积极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快办理登记手续,税务部
门应切实将财政部税字〔1994〕001号文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现
有渠道中,以各类担保公司为运作主体,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
小额贷款和担保,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五、加强部门协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
财政厅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对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
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
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
时救助。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为待就业毕业生提供服务和帮助,对失业登
记后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要方便、及时、快捷地为他们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建立待就业大学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各地要根据劳动保障部、教育部
《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待就业毕业生职业技
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重点集中组织高职院校中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或
创业培训,为培训合格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要积极探索高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的路
子,逐步开展社会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职业培训;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
开展待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和各高校共同承担,并可广泛吸引社会用人单位资金,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的保障;
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和减免的职业技
能鉴定费用,不足部分由各级政府统筹解决。
?七、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要依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
理条例》,尽快建立常设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提供专门的场所和设施,为高校毕业生
尤其是待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规范各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同时,要完善大
学生就业网站建设,建立功能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实现省、市、高校、用人单位的
联网;要尽快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
源共享,充分发挥现有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人才信息网的作用,更好地为毕业生和用
人单位服务。
八、建立严格的信息申报制度。在每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始之前,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各用人单位和各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需求信息和毕业生资源信息上报省高校毕业生就
业主管部门,汇总后通过大学生就业网站向社会公布,为毕业生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
正、竞争的就业环境。?
九、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高校要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
的办学思路,充分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人才需求结构,合理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从
根本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设立独立的毕业生就业
指导服务机构,按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
1∶500”的规定配备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要将学生全部学费的2%作为毕业
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各高校要根据粤府办〔2003〕9号文的规定,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
划,计1个学分,并确定为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要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教育,
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降低就业期望值,合理定位,引导他们到基层、到山
区去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要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思想动态,制定必要的
工作预案,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荫芽状态。?
十、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和毕业生接收过程中的预防“非典”工作。各高校要积极组织
力量,以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使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各地
、各部门不得以来自非典型肺炎疫情流行地区为借口拒绝接收高校毕业生,要减少环节、提
高效率,做好毕业生接收工作,使毕业生顺利上岗。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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