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2]88号)
佛府办[2002]88号
颁布时间:2002-06-05
2002年6月5日 佛府办[2002]88号 各市和石湾区人民政府,迳口华侨经济区,市财政局: 按照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佛山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落实,确保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佛山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改革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规范农村分配制度,从根 本上解决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为目的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变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改革、家庭联 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按照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 精神,今年我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试行农村税费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 视,将其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为了顺利推进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根 据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 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 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切实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障农村教 育事业的发展,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基本原则:一是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的原则。坚决制止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 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统筹兼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在确保农民 减负的前提下兼顾当地财力,保证适度的财政性教育投入和农村教育基本需求,保证基层政 权正常运作的需要。三是科学规范和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以农业税收为主的方式,把农民 负担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明确农民税负,改革征收方式,实行既符合农民意愿,为 农民所接受的又便于基层管理和群众监督的征收方法。四是配套改革的原则。要把农村税费 改革与适当调整合并乡镇和行政村建制、乡镇机构改革紧密结合,与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核 定学校教师编制紧密结合,与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紧密结合。 农村税费改革概括起来是“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 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 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 法。同时,明确界定政府事权,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范围。 二、我市农村税费改革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根据我市农村收支情况的特点,围绕省的改革方案,现就我市在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 (一)农民负担问题。省的方案明确了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要减轻20%。但这 是以县为单位讲的,对于一些农民或个别地方不一定减负(原来只交税不交或少交费的农 民),可能会出现增负的情况。因此,必须通过广泛宣传,给农民讲清楚,获得农民的理解 ,避免农民的误解而影响改革的顺利开展。另外,随着改革后税收增加,收费减少,种养大 户的负担会相应加重,这部分可通过实行规模经营奖励等配套政策支持种养大户的生产和发 展。 (二)计税土地的核实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国家用于交通建设、二三 产业发展、水利设施建设及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土地不断增加,同时也存在一些单位或个 人非法占用土地,从而使我市实际耕作土地日趋减少。因此,各市、区必须对应税土地进行 认真核实,对于按规定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征用的土地,可以从应税土地中予以核减;未经 批准占用的土地,属于公益性的、符合国家用地规定,并经国土部门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前提下予以补办用地手续经批准后,可从计税土地中予以核减;不符合规定自行违法占用的 ,不得核减,由占用的单位或个人负责缴纳农业税。计税土地核实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区 财政部门与国土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后报政府审定。 (三)常年产量的核定。常年产量是计征农业税的重要因素之一,常年产量的高低直接 影响农业税收入和农民的负担。根据农业部门的抽样调查,1994年至1998年5年年均实际亩 产低于统计局公布数的有三水市和高明市,高于统计数的有南海市和石湾区。因此,在常年 产量的核定中,要求各市、区以统计数字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区别不同的类型、 不同的级别分别核定,确保公平、公正。 (四)农业特产税征收的环节问题。按照省的改革方案,“除烟叶、牛皮、水果规定在 收购环节征收外,其他品目的农业特产税统一在生产环节征收。”我市水果产量较大,由于 在收购环节对农业特产品征收农业特产税的过程中,存在收购者和收购时间的不固定性,征 收机关难以掌握征收的时间,不利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和管理。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有关 规定,水果应该在生产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因此,我市对水果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改在生产 环节征收,由各市、区在改革方案中列明报省审批。 (五)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明确各级财权的问题。在改革方案中,明确界定了县、 镇、村的事权,明确了各级负担的支出。由于考虑各市(区)级政府与镇政府在财政分配方 式上的不同,允许各市、区按照当地实际,对省方案中规定的改革后支出负担权限进行适当 调整,并列入改革方案。 (六)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安排缺口资金的问题。省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各地级以 上市人民政府一般也要安排相当于所辖市县收支缺口百分之十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县(市、 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力度。”对此,考虑我市市本级没有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各市 区除高明市财政相对困难外(高明市是省指定列入农村税费改革省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市) ,其他市区可以自身的财力解决改革的资金缺口问题,因此,市政府只考虑补助高明市缺口 资金(按核定该市改革缺口资金的10%安排)。 三、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已成立 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佛山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人员从财政、农业、国土等11个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我市农村税费改革 的日常工作。各市、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办公室,形成强有 力的领导和工作班子。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改革工作责任制,明确责 任,哪一级出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领导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试行农村税费改革,这是农村经济改革的 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作为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思想来抓好,抓 出成效。同时,由于改革工作涉及千百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的理解和 支持。各市、区要迅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墙报、标语、致农民 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多样的、群众容易接受的、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把农村税费 改革的目的、意义、原则、内容、政策等深入宣传到镇、村、户、人,使改革家喻户晓,提 高农民群众对改革的认识,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理解、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 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方案 省的方案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配套政策等,但由于各地情 况千差万别,必须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农民负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 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制定切合实际、政策明确、简便易行的改革方案。 (四)清理涉农收费,建立监督机制 各地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涉农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违规的收费、集资一律 取消。对涉及农民的经营性收费进行整顿,把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向农民公开,接受群 众监督。对承担有偿业务的所、站,要根据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由双方协商付费,严禁强行服 务,强行收费。要全面落实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强监督,巩固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的反 弹。建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责任制和督察机制,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 (五)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各项改革 要确实处理好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机构改革、调整乡镇建制等各项改革的关系,实现相 互间的紧密联系和互相促进。 (六)创新征收方式,加强农税征管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征管任务相对加重,作为征收机关的各级财政部门要用改革的 精神,进一步探讨农业税的征管方式,因地制宜地选择简便易行、管理科学的征管模式,确 保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征收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使农民缴得明白,缴得放心。 (七)明确实施步骤,确保稳步推进 为了保证改革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阶段。各市区根据省的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 6月上旬报市级审核。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在制定方案的同时,各地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在广大农 村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使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方案审核报批阶段。6月中旬为方案审核阶段,由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市区报送的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并于6月20前把审核通过的方案上报省 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各市区根据省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争取10月底完成,11 月组织验收。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阶段。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实施阶段完成后,将进入验收阶段。验收将采取自行验收和上一级验收相结合,自 行验收完成,申请上一级验收。上一级验收采取市对县(市、区)验收,县(市、区)对乡 镇验收,乡镇对自然村验收的办法。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边验收、边整改。 验收完成后,各级形成改革的总结材料报上一级改革领导机构。验收、总结阶段争取12月底 全面完成。
上一篇:
顺德市人民政府印发《顺德市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府发[2002]36号)
下一篇: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企[2002]259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