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彩票保底奖金规定的通知(粤财综[2002]141号)
粤财综[2002]141号
颁布时间:2002-12-31
2002年12月31日 粤财综[2002]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彩票保底奖金规定的通知》(财综[2002]86号)转发给 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2年12月31日 财政部文件 财综[2002]86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彩票保底奖金规定的通知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促进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根据全国彩票市场发展需要,决定对《财政部关于印发〈彩 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2002]13号)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将 原第十五条“彩票机构不得设置奖池保底奖金。但初始发行某种彩票时,可用发行经费结余 一次性设置不超过200万元的保底奖金,具体数额在游戏规则中报财政部审批”,修订为 :“彩票机构不得设置奖池保底奖金。但初始发行某种彩票时,可用发行经费结余一次性设 置保底奖金。以单个省级行政区域设置统一奖池的,保底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 全国或多个省级行政区域联合设置统一奖池的,保底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具体 奖池保底金额和设奖方案需在申报游戏规则时报财政部审批。” 2002年12月6日 (2)
上一篇: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粤财农[2002]479号)
下一篇: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认定2002年广东省第六批软件企业的通知(粤信厅函[2002]522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