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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对我市受非典影响较严重的相关行业采取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
汕府[2003]99号
颁布时间:2003-05-26
2003年5月26日 汕府[2003]9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对我市受“非典”影响较严重的相关行 业采取若干扶持措施的请示》(汕市财综[2003]4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对我市受“非典”影响较严重的相关行业采 取若干扶持措施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扶持受“非典”影响较严重行业的有关会议精神,我市除执行中央、 省各项促进“非典”防治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属我市地方收入减免的税费项目外, 拟再出台以下扶持措施: 一、对出租小汽车行业,同意免征今年5-9月份的有偿使用费。 二、从市出租小汽车有偿使用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扶持特困的出租小汽车司 机,按每台车一次性给予250元生活补贴。 三、对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今年应缴的款项给予顺延缓交一年。 四、对市公交线路招投标有偿使用费今年应缴的款项给予顺延缓交一年。 五、对难以维持经营需要报停的出租小汽车,给予同意报停;报废期顺延由市主 管部门按程序报省同意后,给予有偿期的顺延。 六、对去年第三批招投标尚无法投放的195辆出租小汽车额度的购车入户时间 给予顺延至今年底。 七、对市公路局莱长渡口所今年上交地方财政的政府统筹金给予返拨80%。 八、由市自来水总公司对宾馆、旅店的特种用水给予适当调低收费比例。 九、市交警、运管、工商、残联等部门继续开展整顿非法后三轮摩托车和二轮摩 托车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人力三轮车的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 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 市属各区县对相关行业的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参照执行,费用由所在地方政府负责。 以上请示,请审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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