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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粤价[2002]185号)

粤价[2002]185号颁布时间:2002-06-06

     2002年6月6日 粤价[2002]185号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计价格 [2002]6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坚决贯彻落实现行国家和省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的 优惠政策,加大查处乱收费的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减免下岗职工再就业负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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