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通知
粤财法[2002]71号
颁布时间:2002-09-01
2002年9月1日 粤财法[2002]71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3)
上一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敦促偷逃抗骗税及欠税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清缴欠税的通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