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0]18号
颁布时间:2000-03-28
2000年3月28日 粤府办[2000]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 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粤府[2000]16号 通知精神一并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附: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 定的实施意见(略) (4)
上一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