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委关于整顿规范我省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0]3号
颁布时间:2000-02-03
2000年2月3日 粤府办[2000]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体改委《关于整顿规范我省中介机构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 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清理整顿各类中介机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各中介主管部门要加强 领导,指定一位领导负责;要摸清情况,认真按国务院的规定和省清理整顿的原则制 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清理整顿工作要从有利于促进市场经 济建设和规范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要坚决整顿未经审批和资格认证以及那 些从事非法诈骗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中介机构。在实施中遇到 问题,请及时向省体改委反。 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整顿规范我省中介机构的意见》(略) (4)
上一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农民文化科技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的实施意见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