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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粤府办[1999]85号
颁布时间:1999-09-06
1999年9月6日 粤府办[1999]8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 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9号)已原文印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省劳动厅、社保局、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 工作的请示》转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贯彻执行。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有关工作, 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是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的重大举措, 各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提高三条社会保 障线的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发到广大干部、群众、 离退休人员手中,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关怀。各市人 民政府应分别于本月13日、30日将最近的实施情况报省劳动厅,抄送省政府办公 厅、民政厅、财政厅、社保局,由省劳动厅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 附:广东省劳动厅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 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的请示(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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