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财会[1999]78号
颁布时间:1999-12-30
1999年12月30日 粤财会[1999]78号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省直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会字[1999]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函告我厅。 附件:1.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1999年12月1日 财会字[1999]44号)(略)
上一篇:
广东省国资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金融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下一篇:
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脱钩企业在脱钩中产权界定与资产处置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