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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 告
穗工商[1998]131号
颁布时间:2000-09-01
穗工商[1998]131号 “广州市昭冠顾间有限公司”等299户企业,向我局申请设立登记后,领取了有 效期为三个月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提交验资报告,经我局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公告, 仍未提交完备的登记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 定,撤销下列公司的注册登记。(略)(详见《公报》第5期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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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撤销企业注册登记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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