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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四个公司的决定
穗府[2000]21号
颁布时间:2000-06-08
2000年6月8日 穗府[2000]2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 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 见》(粤发[1999]15号)的精神,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 展的若干意见》(穗字[1999]9号)的部署,经本届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成立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请四个公司抓紧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手续,精心操作,尽快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企业运行机制,实现授权国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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