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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05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的通知

杭财企二[2006]30号颁布时间:2006-01-23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5年度银行类(包括信用社类)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05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本套报表由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农村信用社填报,使用软件录入数据时应分别选择相应任务管理操作。
  2.为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套报表的数据原则上以审计后的数据填报。
  3.为便于年度间数据的对比、分析和利用,应保持代码的连续性。各区、县(市)财政局汇总数据的单位名称统一为“浙江省××市××区或县(市)金融类报表汇总”。
  4.关于“上年提取数据”的编制,以近期我局企业二处发送在杭州综合信息平台的上年数据为准。请各区、县(市)、有关单位及时收取数据并安装覆盖2004年度原有数据。
  5.根据省厅要求和我市实际,今年必须上报资料包括:
  (1)财务分析报告(按统一格式要求)
  (2)户数分析变动表
  (3)财务决算报表(纸质打印:汇总报表,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软盘报送:通过软件菜单中的“传出”→“传出全部数据”功能完成)
  (4)编报说明(按统一格式要求)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上报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一份。
   6、请及时到久其公司网站(www.jiuqi.com.cn)下载新的报表参数和增加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表。
  各区、县(市)财政局请于2006年2月25日前将编制、录入、审核后的全部数据
  连同文字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企业二处(外债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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