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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浙财办发[2005]32号
颁布时间:2005-05-08
2005年5月8日 浙财办发[2005]32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的精神和厅党组“三个三”的工作要求,为 全面了解我省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情况,从财政角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促进地方金融 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方金融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地方银行业发展情况,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发展情 况; 2.证券业发展情况; 3.保险业发展情况; 4.信托租赁业发展情况。 二、地方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经营状况、产权关系、资产质量、历史包袱、 抗风险能力情况; 2.金融业民营化、创新能力情况; 3.政府扶持情况; 4.财政监管问题。 三、扶持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结合当地金融业发展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扶持、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政 策建议。 四、各地接本通知后,尽快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调研活动。各地在调研 活动中,可以根据上述内容进行全面调研,也可以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期间,省厅将 开展相关活动,并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市县同志赴省内外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各 地应于2005年7月底完成调研任务,并将调研报告报送省厅外债金融处,联系电 话:0571-87058479,传真:0571-8705847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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