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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的通知

杭人薪[2005]143号 杭财社[2005]281号颁布时间:2005-04-12

     2005年4月12日 杭人薪[2005]143号                 杭财社[2005]281号 市直各主管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和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体现市委、市政 府对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的关怀、爱护,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干部保健工作的会议 纪要>(市委纪要[2004]3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全市干部健康 体检和休养体检工作的通知》(杭保健委办[200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对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这次体检工作由杭州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市卫生局干部保 健处、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结束后由市卫生局干部保健 处负责做好资料收集、分析、总结工作。   1、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班子,做好体检任务的布置、体检日程、 备检医院的安排和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事业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联络、表格填写等相关工作,凡属体检对象的 人员,无特殊原因都要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的单位可以任选一家市级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红会医院、市中医院、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等七家医疗单位为体检单位)   4、承担体检任务的有关医院应由一名医院领导负责,组织专门体检班子,确定 各科主检医师,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目的检查,确保体检质量,圆满完成这次体检任 务。   二、体检对象   市级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其中,符合杭保健委办[2005]2号文件 规定,参加干部健康、休养体检的人员,不再重复。   各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名册和退休人员名册,填写 《200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报名表》,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体检经费   体检经费每人270元,其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人320元。经费缴入 “杭州市医疗体检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城东支行   帐号:392041029801010283   地址:环城东路208号(凤起路2号) 可乘:21路、31路、5路、35路、156路公交车红会医院站下车 所需体检经费按有关规定开支,即:一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医疗费-其他医疗费”科目列支;退休人员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 休费-其他”科目列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   四、体检项目   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二。其中,45岁及以上的见附件三。在体检中发现问题, 需作进一步检查的,由各科体检医师提出意见,待体检结束后,按医保的有关规定开 支。   五、体检时间   四月二十日开始报名,五月二十日结束,报名地点:医疗体检服务中心(杭州市 红会医院内,上午9:30 -11:30,下午:2:00-4:30),五月八 日开始体检,八月底结束。   联系(传真)电话:85282748、85180206   联系人:徐中(13757169017)、周秋珍、刘风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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