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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教[2007]16号
颁布时间:2007-08-29
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教[2007]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市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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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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