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7]26号颁布时间:2007-04-28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近期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财会[2007]7号),现转发给你们。今后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活动时,我局将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财政部对每度评选提出的具体要求,另行布置落实本市推选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相关工作。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