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库[2007]12号颁布时间:2007-04-06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
  现将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