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十五”时期财政支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农[2007]6号颁布时间:2007-01-26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十五”时期财政支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06]3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填报。现就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请各区县正式行文报送,并通过市局电子邮箱系统将电子版发送农业处。
  发送电子版的要求是:每张工作表单独成为一个工作簿,即区县应报送22个Excel文件(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文件名称要标明上报单位和表格序号,例如,“××区(县)表3—3”。
  二、时间要求
  请各区县于2007年2月28日前将《“十五”时期财政支农情况表》送市局农业处。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