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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5]167号
颁布时间:2005-12-09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0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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