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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法[2005]52号
颁布时间:2005-06-24
2005年6月24日 沪财法[2005]52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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