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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涉外收养捐赠资金性质的批复》的通知
沪财预[2005]37号
颁布时间:2005-06-08
2005年6月8日 沪财预[2005]37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涉外收养捐赠资金性质的批复》(财综[2005]22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涉外收养捐赠资金性质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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