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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5]3号
颁布时间:2005-01-11
2005年1月11日 沪财会[2005]3号 各有关主管局,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 20号)转发给你们,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水 运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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