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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4]127号
颁布时间:2004-10-13
2004年10月13日 沪财会[2004]127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 [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保险中介公司自2005年1月1日 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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