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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1999]38号颁布时间:1999-08-03

     1999年8月3日 辽政办发[1999]3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的意 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推进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的意见 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信息产业部的部署,从今年初开始在 全省开展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以下简称“148”专用电话)建设,到目前为止, 全省已有9个市、7 6个县(市、区,下同)开通了“148”专用电话,分别占全省市、 县的64.3%和76%。“148”专用电话开通运行以来,共接到咨询电话1.5万余次,接待 群众来访1千余人次,处理各种矛盾纠纷300多次,提供上门服务260多次,避免经济损 失500多万元,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但是,由于该 项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区对“148”专用电话建设的重要意义、 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工作不主动,行动迟缓,至今还没有开通“148”专用电话; 已开通“148”专用电话的地区,有的还存在着标准低、制度不健全、设备不配套、实 际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有的“148”专用电话没有配备专门值机、值班人员,工作缺 乏连续性;多数地区由于财政困难,资金短缺,“148”专用电话硬件建设达不到标准, 开通“148”专用电话发生的费用也难以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48”专用电 话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现场会精神,推进全 省“148”专用电话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148”专用电话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148” 专用电话的建立,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 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48”专用电话的开通,使法 律和法律服务真正融入群众生活之中,充分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全省人民政治、经济和 社会生活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依法治国的高 度认识“148”专用电话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148”专用电话建设工作的领导, 在人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使之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 用。 二、采取果断措施,大力推进“148”专用电话开通和运行。“148”专用电话的 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全省各市、县要在8月底前全部开通“148”专用 电话,并做到良性运行。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妥善加 以解决。当前要重点解决经费短缺的矛盾,各级政府对“148”专用电话建设要舍得投 入,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在开通“148”专用电话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以实现“148”专用电话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保证"148"专用 电话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提高专业人员素质,不断强化“148”专用电话的功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选配好专线值班人员,建立一支专业水平较高的“148”专用电 话的专业人员队伍,并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挖掘潜力,从机关干 部、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挑选懂法律、懂政策、懂政治,会做群众 思想工作,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这项工作中来。要加强对专业人员 的业务培训,使之尽快适应工作需要,以提高“148”专用电话的服务质量。 四、加强社会宣传工作,为“148”专用电话的发展打好群众基层。“148”专用 电话是司法行政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继公安“148”之后出现的又一新生事物。目 前,我省广大群众对这一新生事物还不十分了解,为此,已经开通或即将开通“148” 专用电话的市、县,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为“148”专用电话建设创造良好 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148”专用电话的 服务宗旨、职能、服务范围和工作机制,同时,还要通过实例介绍,宣传“148”专用 电话法律服务取得的社会实效,以扩大社会影响。 五、加强领导,搞好配合,保证“148”专用电话建设的顺利进行。“148”专用 电话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 把“148”专用电话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定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为“148”专用电话建 设提供必要的条件。“148”专用电话以其独特的形式把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紧密联系起来,融为一体,因此,首先各 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内部联动工作,发挥好职能优势;其次,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电 讯、公检法、信访、人事、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落实“148” 专用电话建设任务,妥善处理“148”专用电话分流的案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 使命感和责任感,经常研究、分析“148”专用电话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地为党委、政 府当好参谋,履行好管理职能。 各地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制定好“148”专用电话发展规划,提出明确目标、 任务和措施,加快“148”专用电话的建设速度,尽快形成覆盖全省的“148”专线法 律服务体系。要适时地在全省开通“148”法律顾问网,并使其不断地上档次、上质量、 上水平,更好地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省司法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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