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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 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即发《对国有困难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实行封闭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沈银发[1998]341号
颁布时间:1998-11-16
1998年11月16日 沈银发[1998]341号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市各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沈阳分行、招商银行沈 阳分行、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市分行、沈阳市商业银行、市属各工业局(集团、公 司)、各区、县(市)计经委、中央、省属驻沈工业企业: 为支持国有困难、亏损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的生产,帮助国有企业尽快摆 脱困境,依据银发[1997]385号和银发[1998]265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人行沈阳市分行与沈阳市经贸委先后组织有关 商业银行对我市封闭贷款试点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认真总结封闭贷款试点 经验,在多次召开有市经贸委、商业银行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制定了《对困难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实行封闭式流动资金 贷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要求全市各 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并要对封闭贷款的发放、使用、收回以及企业封闭贷款 产品生产、效益情况及时掌握和总结,不断完善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附件:对国有困难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实行封闭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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