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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外[2000]22号
颁布时间:2000-06-01
2000年6月1日 地税外[2000]22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财税管理一、三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 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 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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