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3]1377号
颁布时间:2003-08-11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一篇: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北京市财政性票据和开展重新审核北京市财政性专用票据工作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