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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京建住[2005]528号
颁布时间:2005-05-30
2005年5月30日 京建住[2005]5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05]2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经市政府 同意,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 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 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今年不同级别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见附件,六至十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 价格按六级执行。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附件:北京市2005年不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北京市2005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 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土地级别 平均交易价格(元/M2) 一级 11068 二级 9555 三级 8040 四级 6886 五级 5462 六、七、八、九、十级 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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