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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建质[2005]239号
颁布时间:2005-03-16
2005年3月16日 京建质[2005]239号 各区、县建委、财政局: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 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 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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