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颁布时间:2004-05-27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附件: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的 决定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外商投 资企业解散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上一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下一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