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程序的通知
京财外[2003]1836号
颁布时间:2003-10-15
2003年10月15日 京财外[2003]1836号 市属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及财政部的“三定”方案和职能设置,对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 程序作适当调整,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程序的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程序的通知
(3)
上一篇: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3年北京市调整城镇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下一篇: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心理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共建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