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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天然气2012年度取得增值税返还款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函〔2013〕251号颁布时间:2013-10-28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天然气2012年度取得增值税返还款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4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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