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7]131号颁布时间:2007-03-1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