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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疆宏景集团所属企业2005年提缴管理费税前扣除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6]129号颁布时间:2006-03-24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地方税务局、石河子地税局:
  接新疆宏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下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申请》(新宏发[2005]016号)。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管理管理办法》(新地税二字[1998]10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新疆宏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向所属4家企业按不超过其销售收入的2%提取管理费。各所属企业(名单附后)按上述比例提缴的管理费,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请各地监督执行。

附件:新疆宏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序号  下属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1  新疆宏景通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2  石河子宏景通讯器材经销有限公司     石河子
  3  新疆宏景通讯事业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阿克苏地区
  4  库车宏景通讯有限公司          阿克苏地区
  5  鄯善宏景通讯有限公司          吐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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