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出口退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新国税进字[1995]021号颁布时间:1995-08-08

     1995年8月8日 新国税进字[1995]021号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出口退税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出口退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