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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新地税四字[1999]017号颁布时间:1999-10-19

       1999年10月19日 新地税四字[1999]017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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