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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
新地税四字[1999]009号
颁布时间:1999-07-23
1999年7月23日 新地税四字[1999]009号 补充规定: 关于本通知中公务用车、通讯补贴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经研究决定:通讯补贴公 务费用扣除标准暂定为:手机每月300元,住宅电话每月100元;公务用车的公 务费用扣除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后再定。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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