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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河金马油田股份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二[2000]007号
颁布时间:2000-03-29
2000年3月29日 甘地税二[2000]007号 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河金马油田股份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国 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 16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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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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