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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2000]17号
颁布时间:2000-06-02
2000年6月2日 甘地税一[2000]1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 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 加的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 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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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娱乐行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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