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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办发〔2014〕46号颁布时间:2014-07-02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由于今年工会经费的征收模式发生了较大调整,而金税三期系统截至6月底仍不能满足新模式运行的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将2014年工会经费第二个征收期推迟至8月1日至8月31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向缴费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