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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7]246号
颁布时间:2007-11-20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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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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